3月6日下午,根据学工部(处)处委会上会研究,校团委组织讨论2018年度“全国(区)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工作事宜,校团委次仁德吉、李冲、西绕江村、达娃云丹、藏药系团总支平措央金参加讨论。
团委分别就申报条件、申报名额以及工作要求方面进行了讨论,次仁德吉指出,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要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国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国(区)“青年五四奖章”及 “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所有的申报评选过程需要严谨、透明、规范,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突出实绩实效,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对申报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要把握评选导向,广开渠道,推荐的人选应主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团的战线统筹分配,拟申请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
讨论过程中,次仁德吉强调了事迹材料的重要性,是申报评选的根本依据,并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全体参加讨论人员均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通过讨论,校团委对2018年度“全国(区)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工作事宜得到了统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