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住宿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美丽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住宿学生入住宿舍须做出如下承诺: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西藏藏医学院学生手册》的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规校纪。
2、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
3、遵守住宿生的各种制度要求,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偷窃、不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内;不在楼内追赶打闹、大声喧哗。遵守《五不准》要求,按管理人员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
4、宿舍内禁止存放宗教物品,不得悬挂带有宗教色彩的各类字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私人物品因保存不当导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5、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如果发现外人混入,立即向保卫处和宿管人员报告。
6、住宿生有责任维护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完好,严禁擅自更改各类家具的摆放,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允许私自更改宿舍内各种插座,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7、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类宠物,严禁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住宿生若有类似行为,按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8、学生入住宿舍由宿管科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住宿生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9、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离开房间时,要做到人走灯灭,避免造成浪费,不留安全隐患。
10、住宿生若有特殊情况需晚归或不归,应及时向各系(部)请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宿管科、住宿生(须张贴在宿舍内)双方各执一份。